天津市科技局发布3个项目征集通知

 作者: 来源:天津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5/7/29 14:54:01 字体大小:

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5年天津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5年天津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1.承担单位须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法人单位,并符合申报指南中的申报要求。外方承担单位须为在国外注册的法人单位。

2.承担单位为高等学校的,须填写到学院或部室。所有涉及单位盖章处,须使用高等学校公章。使用学院或部室公章的,视为无效。

3.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承担单位正式职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每年项目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限项查重要求

为加强天津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配置合理性,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杜绝项目多头申报和重复立项,市科技局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具体规则如下:

1.项目内容查重。同一研究团队,在科学研究或技术研发同一阶段,获得过市科技局同类型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资助的,不再支持。

2.项目负责人限项查重。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截至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8月27日),已承担有2项及以上未结题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

3.项目参与人员(非项目负责人)查重。截至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8月27日),项目参与人员参与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

(三)不予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

2.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申请2项及以上本项目;承担有超过项目执行期6个月且无正当理由未完成验收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3.承担国家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审计,在财政资金使用上有违规行为的项目负责人或承担单位申请的项目。

4.根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津科规〔2022〕2号)等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员或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第一承担单位申请的项目。

(四)其他要求

1.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项目一经立项,成果、技术、效益、工作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2.承担单位、项目组全体成员须签署诚信承诺书,严格遵守国家及我市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并在“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内上传电子版,模板可通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

3.承担单位为两家及以上的,合作单位间须事先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协议,明确任务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等要素,并在“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内上传电子版。

4.项目申报单位(包括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作为项目申报书的一部分,并在“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内上传电子版。

5.承担单位须自主申请,不得购买、委托代写申报书或提供虚假材料。市科技局严格按照有关程序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承担单位如遇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市科技局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立即举报。

(五)填报提示

1.项目名称一般不超过20字,应具体反映研究的科学问题、方法和目标,表述严谨、准确、简洁,避免歧义和争议。

2.承担单位撰写项目实施方案过程中,可根据项目情况准备其他申报材料,并与方案相关内容严格对应,如方案涉及但未附说明材料的,将不予确认。其他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前期专利、小试成果报告、样品检测报告、其他能说明项目技术水平和来源以及知识产权归属等的材料;单位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创新发展战略规划等能说明申报单位科研管理水平和研发基础,以及其他能说明单位资金筹措能力的有关材料。

3.本专项研究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涉及生物技术研究、开发行为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相关规定执行。涉及人体研究需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并在系统内上传电子版。申报本专项则视为同意本条款。

4.涉及国家安全等方面的保密类项目,申报前请与市科技局联系。

二、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请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以下简称“系统”)在线申报。已成功申报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可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未注册的,按照(一)的步骤注册。

(一)信息注册

第一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通过系统按程序要求进行注册,填写单位和个人相关信息。

1.单位注册。须按程序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注册地所在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局级主管单位”)审核后,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审核所属范围内个人账号。

2.申报人注册。须按程序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通过单位审核后,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如在系统中未找到所属单位,可联系所属单位尽快完成注册。

(二)项目申报

项目负责人创建申报书后,在计划类别栏选择“重点研发计划”,并在项目类别栏选定“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后,填写申报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提交至第一承担单位。第一承担单位使用单位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查,并在线提交至局级主管单位。

(三)局级主管单位审查

局级主管单位登录系统对项目进行审查,并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

(四)截止时间

1.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9:00至8月27日17:00,在此时间段内,项目完成“申报书提交”和“单位审查通过”流程。

2.局级主管单位审查。局级主管单位审查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9:00至9月3日17:00,在此时间段内,项目完成“局级主管单位审查通过”流程。建议各第一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及时与局级主管单位做好沟通。

3.市科技局审查。市科技局审查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00至9月10日17:00。在此时间段内,如项目通过市科技局审查,项目状态栏将显示为“市科技局审查通过”。如项目被审查驳回,修改后需再次经第一承担单位和局级主管单位两级审查。该阶段,每个申报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须在驳回后3个工作日内且不晚于9月10日12:00前完成修改,并成功提交至市科技局再次进行审查。如逾期或超过修改次数,则不再审查受理。对于审查认定不符合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的项目,市科技局将不予受理,不允许修改。

三、项目评审及立项

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通过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等立项程序后,市科技局通知相关第一承担单位签订《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并收集任务合同书。

四、相关联系方式

自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17:00前(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开通咨询电话。

(一)申报指南及市科技局审查咨询

接受咨询部门:市科技局合作交流处

联系人:邵晓雷,联系电话:022-58832993

(二)项目资金预算咨询

接受咨询部门: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联系人:王少娟,联系电话:022-23374384-8010

(三)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咨询

接受咨询部门: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联系人:王欣宇,联系电话:022-23106167

(四)科研诚信咨询

接受咨询部门: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联系人:杨金莉,联系电话:022-24436741

附件:2025年天津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5年院市合作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依据《关于支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津政办规〔2025〕5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院市合作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征集方向

葡京网投app_澳门葡京游戏-【在线*平台】:科研院所与天津市企业合作,面向我市智能科技、生命科技、低碳科技等领域技术需求,共同开展技术合作、实施成果转化。

1.第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天津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领军(培育)企业、猎豹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等科技型企业,并与葡京网投app_澳门葡京游戏-【在线*平台】:科研院所(可在葡京网投app_澳门葡京游戏-【在线*平台】:官方网站查询)联合申报,签署合作协议(协议签署日期在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协议有效期覆盖项目执行期),协议需明确各方在项目实施中的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预算安排、利益分配机制等要素;

2.项目完成时应有明确可考核的技术、应用示范或经济效益指标;

3.每个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为40万。各申报单位须按照不低于申请资助经费1:3的比例配套自筹资金。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第一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1.第一申报单位须为天津市正常经营的领军(培育)企业、猎豹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等科技型企业(需将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项目申报系统);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职工,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二)项目名称及起止时间

项目名称要求以“XXXX的研发、研究、研制、技术开发、应用研究”等命名,且项目起止时间统一填写为2025年10月-2027年9月。

(三)项目资助资金

各单位在申请项目财政资金时,应根据项目研究工作,认真估算总体资金预算额度。如项目申报的财政资金不能全部补助时,不足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对申请财政资金额与市科技局实际提供的补助金额差别较大,预计申报单位增加自筹有较大的困难,或者实施中有可能出现资金短缺问题的项目,将不予立项。

申报项目获得批复立项后,项目财政资金将以前补助的形式,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联文下达,并办理拨付手续。

(四)项目查重要求

为加强天津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配置的合理性,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杜绝项目多头申报和重复立项,市科技局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具体规则如下:

1.项目内容查重。同一研究团队、研究内容相同或相似且得到过其他各类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不再支持。

2.项目负责人限项查重。截至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8月27日),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市级在研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已承担2项及以上未结题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

3.项目参与人员(非项目负责人)查重。截至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8月27日),项目参与人员参与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

(五)不予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

2.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申请2项及以上项目;承担有超过项目执行期6个月且无正当理由未完成验收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3.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经审计,在财政资金使用上有违规行为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

4.根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津科规〔2022〕2号)等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员或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第一申报单位申请的项目。

(六)其他重要要求及提示

1.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项目一经立项,成果、技术、效益、工作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2.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组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我市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相关模板可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签署日期须在项目申报期之内。

3.项目申报单位如果为两家及以上的,合作单位间必须事先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协议,明确任务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等要素,并将加盖各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的协议原件通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4.项目申报单位(包括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作为项目申报书的一部分。

5.申报单位必须自主申请,不得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材料。市科技局严格按照有关程序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市科技局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立即举报。

6.本专项研究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涉及生物技术研究、开发行为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相关规定执行。涉及人体研究需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申报本专项则视为同意本条款。

三、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请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以下简称系统)在线完成。

(一)信息注册。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登录系统后,按程序要求进行注册,填写单位和个人相关信息。

1.单位注册。单位须按程序进行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注册地所在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局级主管单位)审核后,单位职工即可作为申报人进行注册并申报项目。

2.申报人注册。申报人须按程序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通过单位审核后方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找到所属单位,则说明单位尚未注册或尚未通过审核,申报人可联系所属单位尽快进行注册。

如已成功申报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二)项目申报。申报人创建项目申报书后,在计划类别栏、项目类别和重点领域栏分别选择“重点研发计划”、“院市合作”和“葡京网投app_澳门葡京游戏-【在线*平台】: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然后填写申报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并提交至申报单位。申报单位需使用单位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局级主管单位。

(三)局级主管单位审查。局级主管单位需使用部门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

(四)截止时间

1.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9:00至2025年8月27日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申报书提交”和“单位审查通过”,逾期未完成则视为项目申报失败。

2.局级主管单位审查。局级主管单位审查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9:00至2025年9月3日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局级主管单位审查通过”。建议各申报单位完成“申报书提交”和“单位审查通过”后及时与局级主管单位联系完成局级主管单位审查。

3.市科技局审查。市科技局审查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00至2025年9月10日17:00。在此时间内,如果项目被审查驳回,修改后需再次经申报单位和局级主管单位两级审核。如果项目通过市科技局审查,项目状态栏应显示为“市科技局审查通过”。该阶段,每个申报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且应在驳回后的3个工作日内不晚于2025年9月10日12:00完成修改并成功提交至市科技局再次进行审查。如逾期或超过修改次数,则不再审查受理。对于审查认定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市科技局将直接不予受理,不允许修改。

四、项目评审及立项

对于通过审查的申报项目,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待完成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和公示等立项程序后,市科技局将下达立项通知并与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签订《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

五、相关联系方式

自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17:00前(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开通申报咨询电话,见下表。

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5年京津冀协同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推动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依据《关于支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津政办规〔2025〕5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京津冀协同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征集方向

(一)融入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支持我市各类创新主体积极参与北京重大创新项目、平台建设,通过与北京各类创新主体共同开展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合作模式,有效带动我市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

1.支持方向:一是具身智能技术及装备的研发及应用,包括感知与交互、决策与控制、形态与物理实现等;二是高端医疗器械的研发及应用,包括先进生物材料、高端医疗设备、高效检验诊断等;三是低空技术领域的研发及应用,包括航空器动力与机载系统、低空安全管控关键技术、低空安全技术验证等。

2.第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天津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创新主体,与北京各类创新主体(葡京网投app_澳门葡京游戏-【在线*平台】:系统除外)联合申报,签署京津冀协同创新项目合作协议(协议签署日期在项目申报期内,协议有效期覆盖项目执行期),协议需明确各方在项目实施中的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预算安排、利益分配机制等要素。该协议经各相关单位盖章后,扫描为PDF文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

3.每个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为40万。各申报单位须按照不低于申请资助经费1:3的比例配套自筹资金。

(二)服务河北创新发展

支持我市各类创新主体深化与河北省创新合作,积极服务雄安新区等重点区域建设发展,与河北省各类创新主体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移转化。

1.支持方向:一是机器人的研发及应用,包括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等;二是智能网联汽车的研发及应用,包括智能感知系统、智能决策与控制、网联通信技术等。

2.第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天津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创新主体,与河北省各类创新主体联合申报,签署京津冀协同创新项目合作协议(协议签署日期在项目申报期内,协议有效期覆盖项目执行期),协议需明确各方在项目实施中的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预算安排、利益分配机制等要素。该协议经各相关单位盖章后,扫描为PDF文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

3.每个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为40万。各申报单位须按照不低于申请资助经费1:3的比例配套自筹资金。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单位及申报人

1.第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天津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创新主体,同时符合项目申报指南中要求的申报单位性质;填报申报书时,高等学校要填写到学院;中央驻津大型院所要填写到部、室(申报及立项过程中要求单位盖章的,必须使用学校、院所公章);大型企业集团要填写到项目法人单位。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职工,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二)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要求以“XXXX的研发、研究、研制、技术开发、应用研究”等命名。

(三)项目执行期

项目执行期2年,统一填写为2025年10月-2027年9月。

(四)项目资助资金

各单位在申请项目财政资金时,应根据项目研究工作,认真估算总体资金预算额度。如项目申报的财政资金不能全部补助时,不足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对申请财政资金额与市科技局实际提供的补助金额差别较大,预计申报单位增加自筹有较大的困难,或者实施中有可能出现资金短缺问题的项目,将暂缓立项或不予立项。

申报项目获得批复立项后,项目财政资金将以前补助的形式,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联文下达,并办理拨付手续。

(五)项目查重要求

为加强天津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配置的合理性,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杜绝项目多头申报和重复立项,市科技局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具体规则如下:

1.项目内容查重。同一研究团队,在技术研发同一个阶段得到过其他各类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不再支持。

2.项目负责人限项查重。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截至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8月27日),已承担有2项及以上未结题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

3.项目参与人员(非项目负责人)查重。截至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8月27日),项目参与人员参与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

(六)不予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

2.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申请2项及以上项目;承担有超过项目执行期6个月且无正当理由未完成验收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3.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经审计,在财政资金使用上有违规行为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

4.根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津科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员或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第一申报单位申请的项目。

(七)其他重要要求及提示

1.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项目一经立项,成果、技术、效益、工作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2.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组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我市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相关模板可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签署日期须在项目申报期之内。

3.项目申报单位如果为两家及以上的,合作单位间必须事先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协议,明确任务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等要素,并将加盖公章的协议原件通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4.项目申报单位(包括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作为项目申报书的一部分。

5.申报单位必须自主申请,不得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材料。市科技局严格按照有关程序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市科技局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立即举报。

6.本专项研究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涉及生物技术研究、开发行为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相关规定执行。涉及人体研究需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申报本专项则视为同意本条款。

三、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请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以下简称系统)在线完成。

(一)信息注册。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登录系统后,按程序要求进行注册,填写单位和个人相关信息。

1.单位注册。单位须按程序进行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注册地所在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局级主管单位)审核后,单位职工即可作为申报人进行注册并申报项目。

2.申报人注册。申报人须按程序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通过单位审核后方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找到所属单位,则说明单位尚未注册或尚未通过审核,申报人可联系所属单位尽快进行注册。

如已成功申报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二)项目申报。申报人创建项目申报书后,在计划类别栏、项目类别、重点领域栏分别选择“重点研发计划”、“京津冀协同创新项目”、“融入北京国际科创中心建设联动/服务河北创新发展”,然后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及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交至申报单位。申报单位需使用单位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局级主管单位。

(三)局级主管单位审查。局级主管单位需使用部门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

(四)截止时间

1.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9:00至2025年8月27日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申报书提交”和“单位审查通过”,逾期未完成则视为项目申报失败。

2.局级主管单位审查。局级主管单位审查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9:00至2025年9月3日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局级主管单位审查通过”。建议各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完成“申请书”提交和“单位审查通过”后及时与局级主管单位联系完成局级主管单位审查。

3.市科技局审查。市科技局审查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00至2025年9月10日17:00。在此时间内,如果项目被审查驳回,修改后需再次经申报单位和局级主管单位两级审核。如果项目通过市科技局审查,项目状态栏应显示为“市科技局审查通过”。该阶段,每个申报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且在驳回后的3个工作日内不晚于2025年9月10日12:00前完成修改,并成功提交至市科技局再次进行审查。如逾期或超过修改次数,则不再审查受理。对于审查认定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市科技局将直接不予受理,不允许修改。

四、项目评审及立项

对于通过审查的申报项目,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待完成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和公示等立项程序后,市科技局通知立项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签订《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存档。

五、相关联系方式

自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17:00前(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开通申报咨询电话,见下表。

2025年7月29日

信源地址:/html/shownews.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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