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将市级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奖金提高至100万元
新华社厦门8月15日电(记者颜之宏)记者15日从厦门市科技局了解到,经厦门市政府研究同意,新版《厦门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近日正式发布实施。相较于此前最高奖励50万元的有关规定,新办法提出,市级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奖金额度提升至100万元。
据厦门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科技金融处处长陈君玉介绍,凡是满足“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在引进先进设备进行消化、吸收和原材料国产化过程中,有明显改进或创新,并取得重大效益的;在国家安全、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城市建设、医疗卫生、重大工程等社会事业的科学研究中有重大突破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任一条件,即可申报厦门市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
记者了解到,厦门市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每三年评审一次,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可以空缺。此外,厦门市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奖每三年评审一次,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10名,可以空缺;厦门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年评审一次,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奖,特殊情况下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可设立特别奖,每次授奖总数原则上不超过60项,可以空缺。
在奖金方面,厦门市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奖金额度为100万元,其中40万元属获奖个人所得,60万元由获奖人自主选题,用作科学研究经费;厦门市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奖奖金额度为25万元;厦门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奖金额度分别为:一等奖25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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